20年中港搬家经验,因为专业,所以值得信赖!

13902435056
00852-69119819
香港搬家到中山江门
联系我们
香港搬家到中山江门

大陆电话:13902435056

香港电话:00852-69119819

网址:http://www.zs56hk.com/

搬家新闻

香港搬家到湖州找哪家?香港到湖州搬家公司

更新时间:2021-11-09

香港搬家到湖州找哪家?香港到湖州搬家公司,行业内部企业在各个渠道大谈行业如何合规运营,但是据笔者细看之下会发现,所谓合规都是基于该企业自己的角度。同时,相当一部分企业或“专家”认为网络货运的核心业务就是如何开票和卖票,而不是通过实际运输业务的整合及管理体系提升加强运输管理能力作为平台的核心竞争力,这就有点让人啼笑皆非了。在环境不断发生结构性巨变时,以前赖以壮大的优势可能逐渐成为难以摆脱的负担。


网络货运平台是公路运输数字化转型的纽带,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是全量全要素的连接和实时反馈。当所有的数据都连进来了之后,平台这时就有了大量的数据资产,就能解决很多原来行业里解决不了的问题,新的生意形成,收益随之而来,但是,就像有句名言: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网络货运平台迅速聚合各方资源进来时,为数字化转型搭建了很好的载体,除了技术性的风控问题,在运营中的风控问题也是要注意规避的。


由于网络货运平台实际上具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双重身份,这种双重身份是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表现不同的身份地位。如果要保障运输参与方合法权益、明确各自责任,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实际承运人一般为个体司机或者是挂靠在物流公司的个体司机,因为长期以来的行业惯例,双方实际签订货运协议的意愿非常弱,所以网络货运平台可能存在大量代替实际承运人签订运单合同或者甚至根本就没有签订运输合同。一旦出现运输纠纷,导致责任不清,几方权益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措施:平台企业与实际承运人不签订合同的原因,除了历史遗留的不良习惯外,合同签订、管理的不便捷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其实在当下,电子合同是被法律认可的一种合同签订形式,一份加载了可靠电子签名、第三方取时服务、防篡改等技术的电子合同具有同纸质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民法典》明确了电子合同的订立时间、地点等相关规则,从基本法的角度为电子合同的地位。所以我们建议平台企业可以采用电子合同、电子运单等信息化技术,提升平台的合同管理水平,降低合同合规风险。


现阶段,笔者了解有部分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把开票和解决税务问题作为业务发展点,而非将降本增效作为发展立足点,网络货运平台间违规、相互委托运输等刷单开票的情况时有发生。买卖发票,虚假抵扣,轨迹异常、资金流水异常等问题也大量存在,在增值税进项抵扣、燃油票、运输票、通行费票上,很多企业很难做到完全合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虚开发票将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1万以下,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行为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平台自身存在合规风险,合作的企业往往也会被追责,可能会存在触犯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法律风险。


措施: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还是应该将发展的重点放到提升平台研发实力、提高平台信息化管理能力、降低经营成本上来。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增强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不能把开票和解决税务问题作为业务发展点。


网络货运平台在代收货款、资金结算的过程中,往往在业务结束后,将运费线下集中付给中间人,再由中间人转给实际承运人,这种行为使资金无法达到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票据流的五流合一,也很容易造成刷票可能;此外平台提供托运企业运费的银行凭证时,大多数网络货运平台会提供一份具体明细无从考证的总额结算银行凭证,鉴于总额结算银行凭证不能反映业务的真实情况,这就增加了税务部门和交通部门质疑的可能,从而容易引发监管部门对平台企业经营的严格审核。


此外,据笔者所知大多数网络货运平台并没有实现真正的银行托管,运费在网络货运平台沉淀形成了资金池,这就会产生资金池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问题。实务中,托运方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如果平台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不强,抑或将资金挪用,这极易会让托运方陷入风险,容易引发资金链的风险。


措施:鉴于托运方越来越多意识到,选择货运平台时,优先考虑直接与银行系统对接的网络货运平台,让资金在银行账户体系内封闭流转,更能保障资金安全。建议平台企业应提高认识,不能贪图小利,从战略的角度考量,要及早地实现账户的银行托管。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记录实际承运人、托运人的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保存相关涉税资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据笔者所知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应该对每一笔运单的行车轨迹、卸货点、运行时间等,都要做到有迹可查。


每单业务对应的发票都应该能够真实反映订单实时信息,托运企业可以随时通过发票查询到订单信息。实务中,有的网络货运平台存在在线下完成运单,事后再将数据导入到网络货运平台;有的对磅单等信息进行修改、虚构、事后补录以虚假数据来冒充真实运单数据,从而实现多开票的目的;有的通过假造或者用其他轨迹代替的方式来进行轨迹匹配,造成了运货的实际路线、时间、单据与轨迹无法真实不对位。


措施:坚守货运的“五流合一”,确保业务真实、规范线上操作;确保信息真实,行车轨迹有迹可循、资金运行轨迹真实可靠;在运营中坚持多轨迹比对,拒绝补单行为,尤其是对平台数据不能做任何修改,最好采用区块链平台保证数据真实。